前一陣子,女兒才藝班的成果發表會上,發生了一幕「插曲」。
當一群小朋友在老師的帶領下,在台上盡情展現肢體,一位男孩動作太大,揮舞到後面的女孩。女孩大聲說:「走開一點,我不喜歡你這樣做!」男孩被這麼一吼,往後一看,趕緊拉開距離。表演還在進行中,台下的家長先是一陣詫異,接著笑了出來,可能覺得孩子如此率真可愛。
表演繼續進行,但我卻對這一幕,深思許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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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,下了台,大人會對那女孩說:「對方又不是故意的,你幹嘛這麼兇!」或者「碰到你也不會怎麼樣,不要大驚小怪!」之類的話。
但如我是我,我會告訴她:「謝謝你願意表達出你的不舒服。」她當然還需要學習用更合宜的表達方式,但光是「願意表達」,就應該被肯定。為什麼?
三不無時,社會新聞就會傳出校園性侵害事件,其中受害者不乏幼兒園的幼童,令人心痛。大家也慢慢認識到:
第一、這類性侵害事件的發生,加害人多半是熟人,而非陌生人。
第二、性侵害的發生,不是立刻,而是經過逐步試探,軟土深掘,最後得逞。
潛在受害者常是最乖巧、最聽話也最不懂得拒絕的人。加害人就是在尋找這樣的對象下手。因為即使不舒服,這類孩子也不會吭聲、不懂得表達或拒絕。
一開始不會,接下來不會,受害了也不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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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如果你要保護你的孩子免受傷害,別教出太乖的孩子。
矛盾的是,我們希望孩子能夠配合指令,信任身旁的大人;一方面,又期待孩子別把大人對待他的方式,照單全收。怎麼做?
當我們不斷提醒孩子保護自己時,更重要的是,身為孩子的照顧者,我們是否身體力行去尊重孩子——包括身體的感覺與情緒感受?
我們可能會這樣教導幼兒:「穿內褲的地方,任何人都不能觸摸喔!」。可是,當我們看到孩子好可愛,想親親他、抱抱他,捏捏他的臉,或拍拍他的小屁股時,我們是否顧慮到孩子的感受及意願?
大多數的時候,我們不會想這麼多。
然而,唯有孩子的主觀感受獲得重視,他才會重視自己的感受,也才有可能在被冒犯而感到不舒服時,第一時間表達或拒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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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天早上,女兒起床坐在餐桌前準備用早餐。太太過去打招呼,摸摸她的頭,說:「早安,起床啦!」。女兒很兇地說:「不要碰我啦!」。太太被嚇了一跳,我也有些震驚。
我和太太相視而笑:「怎麼一早就有起床氣,沒睡飽嗎?」女兒則是嘟著嘴,發出「哼、哼、哼」的聲音。
我本想說:「摸摸頭又沒關係,你不喜歡嗎?」正準備伸手再去拍拍他的頭時(對,大人有時候就是這麼故意),我趕緊收手。
我等他吃過早餐,心情較好時,告訴她:「剛剛我們摸你的頭,你覺得不舒服嗎?謝謝你願意表達,要我們不要碰你。這是很棒的,我們會尊重你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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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和孩子相當親暱,每天親親抱抱是日常。但我需要提醒自己,任何時候,只要孩子表現出抗拒、閃躲或表達不舒服時,我就要立刻停止。進一步向她確認:「這讓你不舒服嗎?」並說:「謝謝你願意告訴我!」
同時,當孩子弄痛我的身體,或者冒犯我時,我也會明確表達:「你這樣捏我,我感覺很痛,請你停止!」。
這是要讓孩子懂得人我界線,同時也示範如何表達自己的感受與期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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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對孩子的尊重,會讓孩子也重視自己的身體及情緒感受;在受到不當對待時,正視自己的感覺,而能第一時間明確表達。
熟人和壞人往往是同一人。
請讓孩子知道,不論是誰,只要讓你感到不舒服,就可以拒絕,哪怕只有一點點;並從家庭生活中落實起,而不只是耳提面命而已。